各镇(乡)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
目前,全国各地区相继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非煤矿山安全事故,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工作
各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红线意识,防患于未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做,按照今年省安监局和连州市安监局4月5日分别召开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行动。坚持管辖监管原则,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防汛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是必须成立汛期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分工;三是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对矿山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四是加强对地下矿山排水系统、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排洪设施和坝体等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的巡查检查,及时开挖、疏通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五是修订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尽快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组织开展好汛期安全专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应急预案“五落实”,加快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进展,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矿山透水、冒顶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严阵以待,强化应急值守
各镇(乡)安监站及非煤矿山企业要汲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防范极端天气,密切保持与气象、国土、三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借助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企业必须配置齐全的应急救援物资,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和巡查制度,做好防汛工作,成立防汛小组,定时召开会议,做到信息及时沟通。
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